金山网讯 本该让生活便利的网络,近日却让镇江市民马先生十分郁闷。由于家中宽带还没到期,却突然不能上网,马先生拨打了报修电话,然而对方却告知,他家的宽带已经被商家擅自拆除了。
去年,马先生与我市的一家电信运营商签订宽带协议,交付了600元的包年费。然而今年6月,马先生却发现家里宽带不能正常使用,“根本无法上网,我一开始以为到期了,后来才发现,离宽带到期还有两个多月。”马先生向商家了解故障原因,却被告知由于网络升级,自家的宽带已经被拆除,“对方说,如果我家还想继续使用宽带,需要再到营业厅交700元。”对于商家没有事先告知,就自行将宽带拆除的行为,马先生十分气愤,转而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润州工商人员调查后发现,运营商的确在用户宽带未到期的情况下私自拆除,并在用户发现后仅以系统升级作为理由,而不作任何弥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合同约定。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商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达了歉意,并承诺赔偿马先生四个月的宽带使用时间。马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张烁 李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