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自今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以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幅度越来越大。二季度镇江市区小微企业共减免企业所得税362万元,比一季度增加近250万元。
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并且核定征收的企业也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由于政策发布较晚、新版所得税申报系统网络升级,今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未执行该项新政策。据统计,截至7月29日,我市市区共1829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金额362万元,占企业所得税申报户的18.29%。其中查账征收企业830户,占所有查账征收企业的10.17%;核定征收企业999户,占所有核定征收企业的54.23%。新扩围政策为企业实际减负,有效扶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魏静 欧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