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本就从事着黑车生意,于法不容,又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运送方案,从中非法获利4600元。近日,被控强迫交易罪的王某等四人受到相应处罚。
司机王某、朱某、张某以及李某四人,平时都是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和面包车,在句容市巨宝精密加工有限公司附近做黑车生意,主要接送巨宝公司上下班的工人。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四人和往常一样,在巨宝公司北大门处等生意,突然他们发现公司门口来了五六辆外地大巴,此时公司内有大批工人出来准备乘车。因不愿外地车辆抢了自己生意,王某等人随即上前与大巴司机发生争执并言语威胁,同时分别用四辆车堵在了大巴的前后左右,不让大巴通行。
准备乘车的工人是广东省某劳务派遣公司派到巨宝公司的劳务工人,这批工人因为要回老家,于是派遣公司联系了大巴来接他们。眼见争执没有结果,巨宝公司的负责人出来交涉,并安排工人暂时回到公司,让大巴空车离开。
大巴离开后,王某等人一直和劳务派遣公司僵持到第二天早上7点,并派人在公司门口看守,防止大巴车回头接走工人。此后,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又和王某等人交涉,其间做出妥协:由王某几人分别把工人象征性地送到距离巨宝公司一公里外的马路上,每人收费10元,共计3000元。
协商过程中,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又提出,按每人10元钱的价格直接给付,就不需要王某他们再送工人,大巴车在公司门口直接把工人接走就行了,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王某等人的拒绝。后来,王某四人又采取同样的方式,先后2次强迫该劳务派遣公司接受运送,非法获利共计4600元。
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朱某、张某以及李某四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四人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王坤 徐燕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