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7月29日,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劫夺被押解人员案,丹阳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龚正有期徒刑三年。
经依法审理查明:3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龚正得知其哥哥龚某某在丹阳市开发区被警察抓获后,无证驾车赶至事发地,后在大泊集镇扬子服饰公交站台处,发现龚某某被民警简远见、协警许国铭、协警彭炜押解在此等候公安押解车辆。龚正产生劫夺龚某某念头,驾车将协警许国铭、彭炜撞倒在,许国铭受伤。龚正倒车欲再次撞击劫夺龚某某时,被赶到的公安押解车辆上的警员阻止,被告人龚正弃车逃跑。经丹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许国铭的损伤属轻微伤。(丹检轩 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