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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交警10天查处41起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行为


发布时间:2014-07-28 10:3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7月14日,镇江首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违法行为以来,交警部门通过安装在120救护车上的电子眼,持续开展违法证据收集和非现场处罚工作。10天来,共查处不按规定避让违法行为41起。

  7月16日14时10分许,救护车在谏辛线执行紧急任务。遇有前方一辆渣土车,鸣笛未能避让,救护车从该车右侧超越后,又遇有一辆悬挂丹阳号牌的混凝土搅拌车,经多次鸣警笛不予理会。从视频画面上看,救护车不得已从右侧超车时,由于视线不佳,刚刚超车时,路边一辆渣土车逆向停在道路边侧,救护车及时刹车,才避免了一起事故的发生。

  7月20日凌晨2时50分,救护车急驰在学府路上,警笛持续响起,但前方同车道一辆悬挂上海号牌的轿车不紧不慢,经救护车驾驶人持续鸣笛也毫不避让,阻碍救护车行驶15秒钟左右,后救护车不得不从该车右侧超越驶过。

  7月23日16时,救护车沿丁卯桥路急速行驶,遇前方一辆悬挂南京号牌的轿车,经鸣笛多次无效,只能从该车右侧超越驶过。

  7月23日17时22分,救护车鸣警笛行驶在金港大道上,从录像的画面上显示,一辆号牌为苏L91***的轿车从救护车左侧超越,驶在救护车前方。救护车驾驶人鸣笛示意该车避让,但该车没有理会,继续占用救护车前方道路行驶近1分钟。

  从10天来的情况看,大多数驾驶人都能做到及时、主动、有效地避让。但个别驾驶人文明驾驶、礼让意识明显欠缺,不仅没有主动避让,反而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影响救护车的正常行驶。

  交警部门对以上41起违法行为已经全部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将予以非现场处罚200元。

  以上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会通过短信方式予以提示。并将在近期联合120救护中心开展第二波现场执法,对违法者不仅要罚款,还要予以扣分。(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何志斌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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