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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设立首家电力产品委托代征点

发布时间:2014-07-28 02: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国家税务局一分局与江苏省电力公司镇江供电公司日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成功设立全市首家电力产品委托代征点。自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以减轻发电户的办税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委托代征协议签订之后,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向镇江供电公司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镇江供电公司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据悉,委托代征点的设立,通过一站式的税收服务,可降低发电户的办税成本。(张凌骅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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