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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27 03: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前不久,丹阳市纪委在查处丹阳市某镇水利站站长利用职权贪污贿赂案件时,针对该单位的人员隶属、财务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调查分析,对丹阳市水利系统存在的管理问题提出了详尽的整改意见,并进行督促整改,有效预防了腐败。这是丹阳市纪委去年来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为使查办的案件达到治本功能,近年来,丹阳市纪委探索建立了典型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一是案件调查报告。该报告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定性量纪。二是案件剖析报告。对案件查实的问题深入剖析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检查或监察建议报告。对问题发生的症结,查找制度上的疏漏、机制上的缺陷、监督上的乏力,向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四是被调查对象检查忏悔报告。在宣布对违纪人员处理决定的同时,要求违纪人员形成一个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的“检查书”。五是查办案件工作总结报告。案件办结后,必须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查办案件工作总结报告,通过回顾总结,清晰梳理出该案成功突破和彻底查清的“关键路径”,为今后的查案工作提供“向导”和“路标”。

    自去年以来,丹阳市纪委通过实施“一案五报告”制度立案查处的10余件重大案件中,针对其中1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共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均得到了认真整改落实。

    (谭锁坤 史宏 蒋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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