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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关于犬类管理的问题,镇江市民很关心

发布时间:2014-07-24 00: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目前,我市的犬类管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自新的市区犬类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市民对于自家宠物犬应该如何更好地配合管理工作等问题尤为关心。昨天,记者将市民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采访了专业人士,以方便市民进一步了解文明养犬、合法养犬相关内容。

市民关注话题之一:

我家的宠物犬如何办“证件”?

本月出台的犬类新管理办法中,对于宠物犬的犬牌等“证件”要求更为严格,因此,不少市民对于自家宠物犬如何办理“证件”显得极为关注。

据介绍,如果属于个人养犬的话,首先,养犬人需携本人身份证、农林部门出具的犬《免疫证》,如果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要具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然后,到所在地街道(镇)指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并填写《养犬的登记表》,领取犬牌、犬证并签订《养犬责任书》;对于原来已经办过证的犬只,犬主要携犬并带犬证、犬牌到办证点登记办理更换牌证的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原办证犬死亡或丢失的情况,犬主仍需要到办证点办理注销手续。

市民关注话题之二:

如果是单位养犬如何办“证件”?

在日常生活饲养的犬类中,除了市民饲养的宠物犬外,还有部分单位因为工作需求饲养犬类。在申领犬类“证件”的过程中,单位养犬与个人养犬申领需要的材料略有不同。

据了解,如果是单位饲养犬类,除了需要由养犬单位负责人(或饲养人)带上相关材料(与个人养犬同样),还必须提供另一份材料,即单位的证明。

市民关注话题之三:

我想养只宠物犬,有什么规定?

在市区,如果您想要养只宠物犬,需要符合4个要求,缺一不可。

要求一——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身份证明;要求二——饲养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三——必须有住所;要求四——每户只能饲养一只宠物犬。

市民关注话题之四:

我的宠物犬“年审”时间如何算?

如果您家的宠物犬已经申领了相关“证件”,说明已经符合了养犬的要求,但宠物犬的“证件”还需要进行“年审”。

年度验证时间为领证期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验证时需要携犬证、犬牌、犬和农林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

市民关注话题之五:

我家的宠物犬伤了人,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宠物犬伤人的情况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不少。责任方是哪方,往往是矛盾的焦点。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有主的宠物犬伤人,那么养犬人必须及时将伤者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狂犬病门诊,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并负担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费用。

市民关注话题之六:

想把宠物犬送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您打算把自家的宠物犬送给别人,那么千万别认为简单交接一下就可以了,而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规定,如果养犬人将犬转让、赠与他人,养犬人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受让人还必须到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除了送人,如果你家中养了宠物犬,最近搬家了,那么还需要在迁居之日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记者 张翼)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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