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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区查处涉灾违纪案件35件处分21人

发布时间:2014-07-20 01:3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19日从四川省纪委了解到,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启动以来,四川省严明法纪“红线”,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灾区已立案查处涉灾违纪案件35件,处分21人。

据了解,为确保灾后重建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四川省纪委震后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了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完善制度规范。灾后重建启动1年来,各级纪委共发现乡镇财物管理不规范、款物发放不及时、档案资料不齐全等23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发出整改通知160余份,提出监察建议17份,否决了19个不符合条件的应急工程,立案查处贪污、截留、浪费重建资金等涉灾违纪案件35件,处分21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组织处理2人。据新华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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