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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8亿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

发布时间:2014-07-19 10: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012年,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审计署决定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审计内容覆盖保障房工程任务分解、保障房建设、保障房分配和保障房后续管理四大环节,并分阶段分别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组织了全国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3.35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以及27.25万户家庭。

        

        审计署昨天发布公告,公布了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不断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挪用和骗取的工程资金达93.7亿元。

        公告称,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同时,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5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不规范,违规分配安置住房933套、发放改造安置资金1291.84万元。

        公告显示,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住房货币补贴5035.99万元。

        此外,2.65万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销售,或被用于经营、办公、转借、出租、拆迁周转等其他用途。72个项目或单位存在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违规获取或处置安居工程用地的问题,共涉及土地2033.34亩。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董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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