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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财产子女“越俎代庖” 老夫妻不知情险“被离婚”

发布时间:2014-07-19 04:0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争夺高龄父母因房屋拆迁而带来的可观财产,子女冒用母亲名义,将父亲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离奇的过程让法官产生疑惑,经过调查,最终确认诉讼非原告的真实意思表达,法院驳回了起诉。

    去年12月,句容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秦老汉已经90岁,原告杨老太也已经87岁。这对年迈的夫妻为何会选择离婚?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就觉得很疑惑。然而,更为蹊跷的是,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未到庭参加诉讼,只有原告的儿子吴某作为代理人到庭。为解开心中疑惑,法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

    原来,参与诉讼的秦某与杨某是二婚,在一婚时都育有子女,原配都已去世。1992年,已近古稀的两人走到了一起,并领取了结婚证。二十多年来,两人相互扶持,感情甚好。最近几年杨某患上老年痴呆症,也都是秦某照料。

    然而,最近老两口的房屋拆迁,两人的子女都希望能分到财产,矛盾激化下双方为此大打出手。为分得母亲的一半财产,吴某就以杨某的名义起诉要求与秦某离婚并分割财产,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杨某被吴某要求在起诉状上按了手印。

    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实际是吴某以杨某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并非原告的真实意思表达,而吴某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因此驳回起诉。

    这次诉讼失败后,今年3月,吴某又以杨某名义起诉继父秦某,要求每年支付生活费14400元、医疗费10000元、保姆费20000元,法院以上述理由再次驳回起诉。

    (谢文龙 朱子晔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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