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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工商局明令要求:不得借年报、换照搭车收费

发布时间:2014-07-19 01: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有群众反映,京口工商分局象山工商所利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之机,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会员费。镇江工商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发现京口民营经济协会象山分会工作人员在为会员服务和收取费用时,存在解释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的现象。象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向群众解释说明时也存在工作缺失。

    针对这一情况,镇江工商局立即深入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整改问题。7月9日至14日,在全市7个直属局、分局以及39个工商所实施了明察暗访,深入开展作风纪纪律整顿。7月15日,镇江工商局专门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针对检查情况,再次严明纪律:不得利用新版营业执照更换和年检改年报之机搭车收费。镇江工商局要求各级民营经济协会,细化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流程,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

    镇江工商局提醒:今年的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换发新版印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由于年检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所以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关注镇江日报公告和镇江工商局网站。(于璐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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