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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7-18 09: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7月17日下午,镇江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就二季度以来开展的全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做了通报: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专项行动,市食药监局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全面部署、迅速行动。4月8日,食药监局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230多人,召开了“五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上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要求各企业规范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切实落实好企业首负责任。

  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络名人和社会监督员到药品检验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考察,了解监督检验及产业发展状况。

  突出重点、强化整治。重点整治从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行为。

  严厉打击、初见成效。截止6月底,全市(含辖市区)共出动执法人员920余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1家,责令改正3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92家,其中隐形眼镜经营企业28家、助听器销售企业2家,责令改正3家;检查医疗机构55家,责令改正14家;此外,专项行动期间,对全市5家电视台、4家广播电台和10家报刊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各类药械广告1216条,其中发现违法广告121条,均移交工商查处并提请省局暂停销售处理。到目前为止,“五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19起,其中15起是从无证单位购进医疗器械案,涉案货值金额达260余万元;依法取缔1家门店无证销售隐形眼镜案,和2起个人无证销售半导体激光仪和静电理疗贴案件。上述案件的行政处罚累计罚没款140余万元。

  另据了解,新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哪怕是仅销售一片隐形眼镜,查实后依新《条例》规定最低罚款5万元, 同时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管理,已由许可改为备案。

    会上还公布了二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报告。(记者 朱玉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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