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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市区犬类管理职责

发布时间:2014-07-17 18: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制定犬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管理职责

  金山网讯 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市政府部署加强市区犬类管理工作会议后,今天迅速部署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犬类管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整治行动步骤。

  据悉,市区犬类管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将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牌证发放、综合执法,总结提升、固化推进三个阶段进行,至年底结束。其中,牌证发放、综合执法阶段从8月1日起至9月底。期间,公安机关将发挥主力军作用,使用“犬类管理信息系统”,以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内养犬人及符合条件的犬只进行信息登记、发放犬牌犬证。

  这一阶段,将对前期调查摸底发现的违规养犬人员再次进行检查,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对犬只进行收容留检;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犬、流浪犬一律收容留检;对巡查中发现的非出户时间携犬出户、携犬进入公共场所、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的,主动劝说制止,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携犬出户不拴链、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阻碍执法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处理;对重点限养区内未注射狂犬疫苗的犬只,劝导饲养人携犬到指定地点注射狂犬疫苗,对不听劝导的,交由农林部门依法处理;对重点限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养犬人,发放《违规养犬告知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处理,对拒不处理的,视犬只的健康程度分别予以收容留检或当场捕杀。

  据了解,市公安局犬类管理部门将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犬患实际情况,牵头组织市区公安机关开展犬类集中整治;每月对涉犬警情和群众举报的违规养犬进行研判,并发布预警信息;对犬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信息调整和更新;指导、协调、督促市区公安分局开展涉犬类警情的查处;对犬类留检所运行实施规范化管理。

  市区公安分局犬类管理部门将对涉犬类举报和投诉及时会同辖区派出所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会同派出所对街道(镇)养犬登记、犬牌犬证发放、犬类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以及台帐建立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对流浪犬、无证犬、大型犬、烈性犬、狂犬进行收容和捕杀,并将捕获的犬只送交犬类留检所。

  基层公安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摸清辖区养犬情况底数,组织、督促养犬人按时按规定登记、办证、验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大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等巡逻,制止违规养犬、违规遛犬行为的发生;对辖区内涉犬案件的查处,纠纷的调解,违规养犬的处置;对辖区流浪犬、无证犬、狂犬、大型犬、烈性犬的收容和捕杀,并将捕获的犬只送交犬类留检所;对辖区内发生的犬伤人等情况,立即赶到现场参与处置。(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张杰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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