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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助学圆梦行动启动 贫困生最高可获6000元资助

发布时间:2014-07-16 23: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7月16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为了帮助寒门学子实现求学梦想,全市2014年慈善助学圆梦行动已全面启动。凡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三山”景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600元至6000元不等的慈善助学金。

从2005年起,我市慈善的阳光照耀着寒门的学子。9年助学行动,共发放助学金938.74万元,帮助5813人次圆梦。在今年的慈善助学圆梦行动中,市区户籍并符合孤儿在校高中学生、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在校高中学生、经市、区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在校高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校高中学生、上述情况新入学大学(大专生)均可申请。

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符合慈善助学条件的新入学的大学生家庭,凭《入学通知书》、《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儿童福利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有效证明,向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镇江市慈善助学“圆梦”行动项目申请表》。市慈善总会对所有受助对象家庭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公示一周,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慈善助学金标准有了一定的改变。低保(孤儿)等家庭,大学(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助学金6000元;高中学生每人每年救助助学金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每人每年救助助学金1000元。而在低收入困难家庭方面,大学(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助学金3000元;高中学生每人每年救助助学金600元。其中,今年大学阶段的助学金只在新生第一年发放,第二年起不再参加。但2013年及以前受助的在校往届大学(大专)生,确需连续救助的,其救助标准参照去年的标准。

此外,考虑到入学时间,大学(大专)贫困家庭学生,申报和助学资金发放时间为当年的8月份;高中、特教贫困学生等,申报和助学资金发放时间为当年9月份。(朱秋所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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