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最高奖励50万元

发布时间:2014-07-15 23: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江苏省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规定,专门下发通知,对群众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查证情况及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将发放1000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

据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处负责人介绍,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一)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二)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三)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

(四)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的;

(五)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

(六)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线索。

该办法奖励对象为通过电话(110)、网络、信件或者到当地派出所等形式,主动向镇江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个人。对群众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及其对防范或者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捕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层次发放1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奖励,其中,根据线索直接破获或者预防重大暴力恐怖犯罪的,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

而经警方查证不属于暴力恐怖犯罪,但是对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其他规定予以奖励。(张杰 姜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