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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时间表出炉

发布时间:2014-07-14 10: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9日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将对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与五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的目标异曲同工,都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实施方案旨在以党政机关引领示范、市场机制主导规范、量化考核全程跟进的方式,形成“硬指标约束保量、软环境吸引提质”的政策运行机制,破解新能源汽车“久推不广”的困局。

  这位负责人说,方案明确提出了新能源汽车购买的“时间表”,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几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对于如何落实这些目标要求,该实施方案围绕规范采购管理、建立设施服务体系、优化使用环境等三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措施。

  方案还提出,地方在制定和执行机动车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道路优先通行等制度方面,应对新能源汽车适当给予政策优惠等。这意味着在进行尾号限行、单双号限行、车牌拍卖、购车指标配额的城市中,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能有效刺激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据介绍,方案还规定全程量化考核反馈监督,提出从明年开始,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按年度统计汇总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能耗、费用等情况,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方案规定,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购买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新华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盛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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