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对小型微利企业给予了低税率优惠政策、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并且优惠面不断扩大。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采访获悉,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负,力促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优惠扩围,小微受益企业将翻番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税务部门执行的是财税〔2011〕117号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即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含6万元)扩大到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涉及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两个部门。
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照新政策,预计今年全市将新增受惠小型微利企业7000多户,增幅达50%左右,新增企业所得税减免近3000万元。而去年,全市有6558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税款2589万元。
镇江远大轮胎橡胶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网兰说:“我们企业正处于发展壮大时期,这几年受经济形势影响利润不是太高,连续3年维持在7万-10万之间,企业压力很大。这次国家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估计能够让我们企业少缴所得税9000多元,将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于发展期的小微企业,这项政策无疑是一剂强心剂。”
三项优惠,地税为小微企业助力
昨天,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地税部门的有三个,即:企业所得税优惠、营业税优惠、印花税优惠。这三项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助力。
据市地税局统计,2013年全市共有1710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所得税729万元。
营业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该政策对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去年8月-12月,全市共有14383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暂免征收营业税183万元;今年1-6月,全市共有15104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暂免征收营业税246万元。
印花税优惠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该政策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丹阳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辉说:“我们企业规模较小,每个月的营业税计税收入很少超过20000元。从去年8月份以来,按照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企业已经减免了5300元营业税及城建税等附加税费,预计到今年年底,将共可享受到12000元的税收优惠。这笔金额对大型企业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们小企业发展还是提供了较大支持。” (沈婕 赵森 葛惠琴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