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按照相关地名管理条例,想要以“城”命名小区,其建筑面积必须达到40万平方米,作为江苏省面积最小的城市,我市仅主城区就有11个以“城”命名的小区,不过,无论是街边的广告牌还是网站房源,“××城”的数量远超这个数字,楼盘私取“艺名”也现象普遍存在。
根据是市地名办的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正式获批命名的住宅小区有15个,其中未有一个以“城”命名。自2003年我市第一个以“城”命名的住宅小区获批以来,近11年的时间,主城区共有11个住宅小区通过政府批准而成功命名为“××城”。
然而,随着楼盘不断开发出新,有购房的市民发现,一些开发商在广告中宣称的“××城”,与实际房产证上的名称并不一样,两名并存不知以何为准,这样的疑问,在7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中得以明确回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标注的项目名称以及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应当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一致。违反此条例的,将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意味着,除了登记在册的11个通名为“城”的小区外,其他楼盘若未经地名主管部门审批而使用“城”作为小区名的,均属违法。
主城区目前有11个能称“城”小区
“对于镇江这样规模不算太大的城市来说,由于建筑面积等硬杠杠的限制,‘××城’小区并不是太多。”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殷金彤介绍,从2003年获批的香江花城,到去年获批的御锦城和香奈城,经过审批并登记在册的,以“城”命名的住宅小区,我市主城区共有11个,分别为香江花城、天和星城、华都名城、 魅力之城 、银山鑫城、中南世纪城、香江世纪名城、香奈城、御锦城、平昌新城、金山水城。
从年限来看,2003年至2008年间,我市共有7个楼盘申请以“城”命名,而2008到2013年,一直延续着“空城计”,这4年中,没有一个新“城”诞生。殷金彤介绍,早些时候,开发商对住宅小区命名的热情没有现在这么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筑越来越多,开发商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楼盘的起名上也是绞尽脑汁,从一开始以“新村”、“小区”为主,到如今,只要是能在字典中查到的,与居住有关的字词,都有开发商用来做楼盘名,比如现在用得比较多的“居”“苑”“轩”“山庄”等,名字看上去越来越大气上档次。
楼盘名百花齐放的现实情况,再加上相关条例、办法对“城”的命名要求逐渐提高,也直接导致了“城”的数量在一定时间内未有新增。
开发商宣传时弃真名用“艺名”
事实上,除了11个小区名获批在用外,我市仍有许多以“××城”为“艺名”的楼盘。在搜房网中镇江市楼盘中,以“城”为通名的住宅小区几乎随处可见。比如美的城、钱塘彩虹城、国际冠城、协信·太古城等,这些楼盘名中,在市地名主管部门并未有登记,也就是说,这些在网站宣传中使用的名称,与标准地名并不相符,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房产证上一个名,广告宣传中一个名,同一个楼盘,还能两个名字随意转换?“其实这样的情况在我市十分普遍。”殷金彤说,“以新城·尚上城为例,在批准文件中,它的名称为风尚花苑,这样以“艺名”宣传的情况,在7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中,是被明令禁止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标注的项目名称以及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应当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一致。违反此条例的,将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地名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楼盘用名规范进行排查,对于违规的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到期未改的,将根据《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小区起名有规范,想啥起啥行不通
住宅小区的名称不仅是最基本的门面,更蕴藏着这个小区的内涵和风情,而且,对于住宅小区的命名,也有着相应的规范和标准。“镇江市新建小区名称,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设计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各区地名主管部门提出地名命名申请,报至市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合格后,经过公示方能使用。”殷金彤说。
新小区是不是想叫啥就叫啥?殷金彤称,所起的名称必须要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以及《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如禁止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和外文音译词命名地名;禁止使用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命名地名等,此外,在最新版《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中,对居民地的命名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比如“城”为相对独立的大型住宅区,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商贸和公建面积2万平方以上。对于以“花园”“花苑”“山庄”“公寓”“新寓”等都有标注出了各自的要求,且今后会越来越精细和完善。(杨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