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得知父亲病危,刘某在酒后驾驶摩托赶回家的途中与货车发生追尾,不仅自己受伤,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被判处罚金1000元。日前,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7时左右,被告人刘某在句容后白镇的家中请客吃饭,酒喝得正酣时,接到一电话告知其住在溧阳的父亲病危。得知噩耗的刘某和客人打了招呼后立即离席,推了摩托车就往院子外走。因为刘某喝了不少酒,家人及朋友进行拦阻,但执拗的刘某仍一意孤行,硬是骑上摩托车向溧阳方向飞奔而去。
担心老父亲安危的刘某车骑得很快,行至104国道柏岗红绿灯路口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致其本人受伤。群众报警后,民警到现场将刘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对其进行抽取血样。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认定,刘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刘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可惜的是,刘某的父亲于当晚去世,刘某终究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景泊 徐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