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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致残赔付难到位 法院突击执行得和解

发布时间:2014-06-29 02: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句容人罗某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法院判处承包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3万余元,不料承包人此后不愿赔付,令伤者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在罗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句容法院凌晨出击,妥善化解了这起工伤赔偿款纠纷案件。

    2012年9月,罗某在承包人尚某的工地做小工,施工过程中,罗某不慎被钢管砸到摔伤,后经治疗,罗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劳动能力受限。

    经认定,罗某自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尚某承担70%。2013年11月,句容法院审理并判处尚某赔偿罗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尚某不服上诉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中院依法驳回了尚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然而,法院终审判决后,尚某就去了外地,行踪不明,赔偿款没了着落。

    5月,罗某向句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手案件后,立即向尚某发出了执行通知,并准备对其进行财产调查。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尚某没有身份证,冻结、扣划存款等一系列举措无法进行,案件陷入了僵持状态。

    由于罗某的妻子和儿子均有智力残疾,没有劳动收入,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赔付款难以讨到让罗某全家生活更加困难。

    6月11日下午,罗某来到法院,告诉执行法官一个准确的消息:尚某已于当日上午回到了家。

    次日凌晨4点,执行人员在法警执行中队的配合下,将还在睡梦中的尚某抓获带回法院。

    到了法院,尚某仍态度非常强硬,声称自己没有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再还。执行法官见状告诉尚某,案子已经终审,如果再不履行义务,法院会依法对其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一次不行,可以再拘一次,直到赔付为止。

    听到这话,尚某态度顿时软了下来,说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确实存在困难。在考虑后,执行法官提出了分期给付的意见,尚某表示了同意,并保证于每年6月份给付一万元,直到付清为止。(许雯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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