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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口瑞士产品下月起凭产地证享受关税减免

发布时间:2014-06-27 04: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7月1日起施行。记者前日从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得到消息,下月起,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根据《中瑞自由贸易协定》提供的减免产品清单,涉及6543个税则号的产品,分1年、5年和10年,逐步减免关税,直至零关税。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瑞自贸协定生效后,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

    镇江地区出口至瑞士的商品几乎包含镇江地区所有进出口商品。2013年1月到2014年5月,镇江地区出口瑞士的产品共签发普惠制产地证136份,签证金额360多万美元。

    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已从中国启运的尚未抵达瑞士的途中以及中转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经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于12月31日前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或补作原产地声明。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为出口瑞士的产品申请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享受协定优惠关税待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以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享受《协定》带来的红利。从瑞士进口到中国的产品同样可以凭《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产地证在中国海关享受关税优惠。

    (戴慧 李干荣 周密)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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