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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旅游合同亮相 镇江暂未出现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4-06-27 02:0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旅行社“甩团”最高赔偿团款的三倍;导游安排购物点要约定停留时间;游客在名胜古迹上涂鸦可被劝退……今年5月1日,新版旅游合同亮相我市,并投入使用。面对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近日,镇江工商局和市旅游局联合召开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大会,以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广大旅游经营者了解和使用示范文本,从源头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制度上规范旅游行业经营行为。

    目前,我市共有102家旅行社,其中市区范围内的旅行社数量在56家左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受理旅游投诉案件17件,投诉理赔金额13880元,基本与去年持平。在这17件投诉中,主要涉及旅游合同不规范、导游违规操作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记者了解到,在2014年4月份公布的江苏省第一季度游客满意度调查中,我市的旅游投诉处理位居全省第4位。“新版旅游合同投入使用以来,我们还未接到相关投诉。”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处长李良武介绍。

    进入旅游旺季,旅游业相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出游选择旅行社时,要以2014版旅游合同为依据,以此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据悉,下一阶段,市旅游局将联合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广新版旅游合同的使用,以引导行业自律。

    (于璐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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