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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交巡警加强对非机动车道路行驶管理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将被处以20元罚款

发布时间:2014-06-23 16:3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6月23日)下午,在中山西路与黄山路十字路口,值勤的交警告诉记者,“百日整治”行动之后,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强化管理一直没有放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现象目前已有所减少。  

  “经过年初开展的‘百日整治’行动以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行驶在机动车道的现象少了,但仍有部分市民还是习惯不按规定在道路处行驶。虽然‘百日整治中’活动结束了,但交警部门并没有放松对非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管理。”现场正在执勤的润州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颜华中对记者说道,“市民见到交警执勤时,就会及时反应过来,并按规矩过路口,但总的来说,市民的文明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随后的半小时内,先后两辆电动车在转弯时行驶上了机动车道被交巡警拦下,“刚才转弯时速度有点快,就直接转到机动车道上来了,真不是故意的,我知道这样不对,下次一定改。”“赶时间的,非机动车上车辆多,想快点的就行驶到机动车道上来了,不是故意的。”被拦下的市民如是说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两位不按规定行驶的市民表示接受处罚,并表示在以后的行驶过程中一定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交警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不仅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还占用机动车道,影响了整条道路的通行和畅通,给他人造成安全隐患。为了安全,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余长保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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