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联动处理劳动争议的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前,丹徒区检察院、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一案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据了解,此举在全市属于首创。
“一案三调”的原则是:鼓励和解、凸显调解、人文调处。步骤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邀请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对劳动争议进行“一调”;发生劳动争议时,在职工自愿的情况下,由职工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区劳动争议三方委员进行“二调”;发生劳动争议时,在职工自愿的情况下,由职工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工会将有关书面资料送交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进行分析,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进行“三调”。
据丹徒区总工会负责人介绍,去年,区各级工会组织共调解162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成功调解151起,调解率93.2%。丹徒区劳动争议“一案三调” 联动工作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缓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齐献利 王纲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