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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撞伤人 豪爽女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20 05: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道理谁都懂,但句容女子胡某却没有管住自己,酒后驾车送朋友时发生车祸,导致他人受伤。近日,句容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胡某拘役两个月。

3月的一天,胡某和朋友刘某、张某、孔某等人在饭店吃饭,席间大家兴致很高,胡某和朋友都喝了酒。

饭后,胡某明知自己喝了酒,却仍然驾车带着刘某、张某离开。当车行至句容东门治安岗亭时,胡某发现自己未系安全带,但她并未停车,而是一边踩着油门,一边去系安全带。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将王某的小型客车、唐某的二轮摩托车撞坏,唐某受伤。

经交巡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认定:案发时,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5mg/ml,系醉酒驾驶,胡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胡某随同民警一同将唐某送往医院救治,且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的车辆损失和医疗费,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鉴于胡某的主动认罪行为以及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周倩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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