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宝塔路街道电力路社区的居民张女士,来到社区居委会,希望能证明自己90多岁的外公外婆是原配夫妻。这让社区工作人员不知如何是好。
原来,张女士在替母亲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相关部门要求她出具证明,证明其已去世多年的外公外婆是原配夫妻。“我也知道社区没法证明这事,但要办房产继承手续就得要社区盖戳,我也没办法。”张女士只好硬着头皮来找社区帮忙。由于老人已经去世多年,在社区并没相关证明,工作人员为此也很苦恼,“如果不给她出证明,房产继承手续就办不了,可是我们也不能不负责任地随便盖章。”于是,该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居民,帮张女士找来了老邻居当“人证”,这才解决了“证明90多岁的居民是原配夫妻”的麻烦。
据该社区工作人员透露,像这样的“怪证明”,并不是第一次遇到,“证明想复婚的离婚夫妇仍住在一起,证明某人无劣迹,业主停在小区的车子被划,保险公司也要求出具社区证明,证明车子确实是在社区被划的;居民找工作,应聘单位要求开具无劣迹证明……”社区公章被当成了“万能章”,很多部门在核实情况时,均要求居民回社区开证明,而证明的事项却常常让社区哭笑不得。
据该社区统计,证明内容归纳起来有上百种,一年开出的证明数量超过一千份,其中证明“关系”的最多,也最让社区为难。“很多事项并不是社区就能证明的,尤其是产生法律效应的,责任就更大了。”该社区负责人表示社区公章已不堪重负, “每次盖章,我们都非常谨慎,也因此,在拒绝一些居民出具证明要求时,遭到对方的不理解,容易引发矛盾。”目前电力路社区主要采取邻居、朋友、同事等提供旁证的方式,尽最大努力帮居民解决问题,“也希望相关部门为我们的公章减减负。”(李实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