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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普法首次纳入考核范围

发布时间:2014-06-17 08: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六五”普法考评办法出台

新媒体普法首次纳入考核范围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普法办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镇江市“六五”普法考评办法》。该办法首次将新媒体普法纳入考核范围内。

        据了解,考评办法包括基础考核内容和标准、附加考核内容和标准、附则三个章节。其中基础考核内容和标准章节中包括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许多具体条款,并对应相应的分值。

        据介绍,与以往相比,此次考评办法首次提出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并正式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出量化要求,明确9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法制宣传阵地,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城乡覆盖率85%以上;对重点对象学法提出量化要求,要求司法和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两委干部每年组织1天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等;对法制宣传经费提出量化要求,明确年人均1.5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此外,考核办法还首次提出了工作档案无纸化管理,特殊人群的受教育率等。

        (任晓蓉 沈湘伟)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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