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天上不会掉馅饼,可是有的人偏偏就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一些骗子就抓住了人们的心理,诈骗他人钱财。近日,经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吴某某、冯某、苏某有期徒刑和罚金。
2013年7月31日,吴某唆使冯某、苏某冒充车管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陈某,称其因新买了一辆汽车,有3000元的燃油补贴可以领取,让陈某和“财政局”联系,实际上这个所谓“财政局”电话是吴某的。吴某声称陈某需要使用五大银行的卡才能领到补贴,陈某因没有五大银行的卡,就借用了同事的储蓄卡。随后,陈某来到某银行的ATM机上,按照吴某的要求进行转账操作,结果非但没有领到购车补贴,反而将同事卡里的49765元转入了被告人吴某某的银行卡上。
在庭审中,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遂作出了从轻判决。(闫博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