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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老板六年只发“生活费”不发工资
法院强制执行,两民工讨回30余万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4-06-12 04: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面对为自己打工的民工,砖厂老板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一拖就是6年。近日,两名在句容打工的农民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历时半年后拿到了30多万元工资。

2007年3月,外地人张某同老乡廖某到句容一家砖厂打工。虽然工作强度高、环境恶劣,但他们仔细算算,一年可以拿到近3万元工资,而且吃住全包,一年结余下来的钱比在农村老家种地的收入高得多。砖厂工作量大,几乎没有休息日,工人走的走、散的散,砖厂老板胡某为留住张某、廖某,告诉两人只要长期干,每月还额外发放生活费。张某和廖某为之心动,答应了老板做长期工的请求。

转眼一年过去,张某与廖某盘算着跟老板结算工资回家过年,胡某称砖厂年底资金周转困难,没有给两人发工资,但为了安慰两人,以年底奖金为由给了两人几张超市购物卡,还为其家人准备了年货。

看在老板平时对自己不薄,厂里资金紧张还想着为自己家里置办年货,张某与廖某也对此表示理解,不再向胡某讨要工资。

然而一年又一年,每到年底结工资的时候,胡某就会以种种理由拖欠张某与廖某的工资,并向两人保证说等资金周转过来,工资连同利息一起付清。

起初,两人还想着就当这些钱是存在银行,可是这种只拿生活费而没有工资的日子一过就是6年。后张某与廖某打听到,有工友被拖欠工资,但从没有人一拖6年不发的。两人觉得胡某是在故意刁难,便向胡某追要工资。

胡某开始仍然还是耐心劝导两人,因经不住张某与廖某的纠缠,胡某一气之下解雇了张某与廖某,并以生活费抵工资为由拒绝支付两人拖欠工资。

去年9月,张某与廖某因索要工资无果向句容法院起诉,同年11月,在法院调解下,张某、廖某与胡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胡某分期向两人支付工资共计327585.98元。

去年12月,因胡某未按时支付工资,张某、廖某向句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胡某,胡某均拒绝履行。今年3月,得知胡某的砖厂即将拆除,政府将给付一定的补偿,为防止胡某转移这笔拆迁补偿款,承办法官立即与当地政府联系,冻结了他的拆迁补偿款。

6月5日,胡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承办法官带着胡某到安徽主动联系张某与廖某,胡某当场向两人给付了被拖欠6年的30余万工资。(通讯员 樊静 记者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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