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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银行大亨获刑30年

发布时间:2014-06-11 09:4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新华社电  越南一名银行家因欺诈等多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0年并处百亿罚金。

    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9日判处越南亚洲商业银行创立人阮德坚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金750亿越南盾(约合360万美元)。

    法院认定阮德坚多项罪名成立,包括欺诈侵占财产、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逃税和非法经营。

    同案多名被告也为亚洲商业银行原高管,分别被判处2年至8年有期徒刑。

    阮德坚现年50岁,是越南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的股东,还拥有一家足球俱乐部。按照美联社的说法,他是越南最大富翁之一。

    越通社援引起诉材料报道,作为罪行之一,阮德坚2007年至2012年利用他掌控的多家公司从事非法金融和黄金交易,数额超过21万亿盾(10亿美元)。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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