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京江晚报A6版报道了市民季女士在还公共自行车时,由于忘记刷卡导致车辆遗失需要赔偿1200元的消息。消息见报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的热议,为何丢失一辆去年投放的第一批“公车”,只需赔偿600元,而丢失一辆今年投放的第二批“公车”则要赔偿1200元。昨日下午,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工作人员表述有误,季女士只需要赔偿900元的车辆出厂价。
“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车辆丢失,按照相关规定,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让季女士赔偿没有错,但数额不对。”作为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主任蒋展伟称,今年我市投放的第二批“公车”的政府采购价为1200元一辆,但车辆赔偿金要视情况来定,如果对方是故意弄丢和损坏“公车”的话,就得按照采购价来赔偿,但如果是意外将车弄丢或者弄坏,只需要赔偿车辆的出厂价900元即可。
“季女士是出于大意才将车辆弄丢,所以她只需要赔偿车辆的出厂价900元。”蒋展伟说,去年第一批“公车”的采购价为900元一辆,之前有几位市民曾弄丢过车辆,最后赔偿了出厂价600元。“由于季女士是第一位丢失第二批车辆的市民,再加上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没弄清楚,就给出了错误的赔偿价格。”蒋展伟称,他会让工作人员联系季女士,把赔偿情况解释清楚,并向她道歉。
“第二批车辆的政府采购价为1200元一辆,除了900元的车辆价格外,车辆的运营费用也包含在内。”蒋展伟说,第二批“公车”的出厂价格之所以高出第一批车价,是因为第二批车辆的质量和材质比第一批的要好。
据蒋展伟介绍,第二批新车车身以铝合金和不锈钢为主要材料,并采用了高强度宽梁车架,铝合金双肩前叉,大大提高了整辆车的安全系数,不仅能增加车轮的抗冲撞能力还能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再加上新车采用的是封闭式罗拉刹车,就算在雨天也能获得很好的刹车力。
蒋展伟还说,若是市民单次借车时间超过10天还未还车,管理处将根据市民实名办卡时所留信息找到当事人说明相关赔偿情况,如果市民拒不赔偿,他们会报警请警方处理。
(孙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