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一则“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没几个人知道!注意:牵扯到报销!”的网文在微信朋友圈中热传,文中简单说明了医保卡的多种便捷用途,很多人点赞、转载。这条信息的可信度有多少?我市医保卡的使用也这样吗?昨天,市人社局医保处专业人员做出了解答。
网传方法
与我市规定不相符
我市基本医保有两种形式,单位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参加的统账医保和未就业的城乡居民参加的居民医保。区别在于缴费标准不同,参保后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医疗费用的结算、管理也有所差别。网上所谓的“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我市医保政策规定不相符,市民不可轻易相信。
网文中提到“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不可信。市人社局相关专家介绍,医保卡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结算工具。参保人员到医院看病,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前提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也就是医保卡要在有效的参保状态内,才不会影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需要强调的是,医保卡里的钱不仅仅是个人账户,还包括统筹基金。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是鼓励积累、防止浪费,主要用于平时的门诊、小病,对于大病、重病还得靠统筹基金发挥共济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在参保状态内,即使个人账户用完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有一定道理。
“出院时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费用”、“去大医院看病之前要到社区医院转诊才能报销”,都不准确。
市人社局医保处介绍,医疗保险有明确的报销范围和待遇标准。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80%和70%以上。具体到某个参保人员,会因为参加了哪个基本险种,病种病情、医院等级、治疗方案的不同,以及使用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多少、当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多少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整体报销水平,每个人的感受也不尽相同。
医保政策鼓励“小病进社区,大病上医院”,并通过提高报销比例等优惠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到社区首诊,以减轻个人负担、减少基金支出。我市医保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须持医保证历和医保卡,到本人首诊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所属的站)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使用医保卡结算。目前,我市统账医保暂不限定社区首诊,参保人员可选择到定点医院或社区卫生中心。但居民医保实行社区首诊及转诊登记制度。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首先在本人所定点的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本人所定点的社区中心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转诊至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辖市(含丹徒区)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按规定比例的80%补偿。
获取医保政策
应通过官方途径
市人社局相关专家表示,网传文中唯一比较靠谱的是“最后,请保存全国劳动保障电话:12333。在使用医保卡时,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他解释到,目前各地人社部门均设立了12333热线电话。市民如果想了解外地医保政策包括其他社会保险政策,只要拨打时加拨外地区号,也可通过12333、114查询外地医保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电话,便于作进一步的详细咨询。
市人社局医保处提醒,市民获取医保政策最好通过官方途径。除12333电话咨询以外,市民还可留意医保部门通过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资讯及权威解读,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文件,致电或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市社保支付中心、市医保结算中心以及辖市区医保中心咨询相关政策。另外,市民如果想了解本人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情况,除了拨打12333电话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自助设备上查询外,可以留意定点医院每张发票下方的具体说明,结账时有疑问可直接向医院收费处或医保办咨询。(王翔 叶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