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市物价局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规定,对我市现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新版《镇江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收费项目较2013版大项由97项减少到86项,减少11项、小项减少8项;降低4项。详细内容可通过市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
《目录》中的涉企收费项目为截至2014年5月1日由国家、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其具体执收范围、征收标准、执收时限、优惠政策等,应严格按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2014年5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目录》公布后,所有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凡未列入《目录》以及《目录》所列文件依据未规定的收费项目,企业可拒绝支付。
2013年版《目录》减轻企业负担达9100余万元。(谭艺婷 杜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