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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淫作为诱饵 盗窃三人团伙被抓

发布时间:2014-06-09 02: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寻求生财之道,竟然以卖淫为诱饵进行盗窃。本以为找到了一条致富捷径的三人,做梦也没想到第一笔买卖就办砸了,不仅没有发财,还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去年11月初,熊某、赖某先后来到镇江,寻求生财之道,二人不谋而合,想到与卖淫女合作的方式盗窃嫖客财物。很快,两人找到了在镇江卖淫的老乡雷某,雷某欣然答应。三人明确了分工,先由雷某物色嫖客,熊某在雷某和嫖客发生关系时趁机窃取嫖客的财物,赖某负责望风。

    去年11月22日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雷某联系上了有意嫖娼的被害人胡某,并报出让胡某心动的50元的低价,双方成交后,雷某将胡某带至所租的房间内,在关门时故意没有反锁,胡某也没有在意。后雷某积极主动地帮胡某脱衣服,将衣服放在床尾,并用被子盖在胡某身上。此时,熊某已经悄悄地进入房间,翻动胡某的衣服,从其钱包中拿出部分钱后出门。当时胡某感觉到床尾有动静,起身查看到自己的衣服有被翻动的迹象,立即警觉起来,拿出钱包发现现金已经被盗,立即大叫并和雷某吵了起来,同时用手机报警。

    得手后刚想离开的熊某、赖某听到房间里的吵闹声,立即返回,掩护雷某逃跑。之后,熊某看到警车呼啸而至,立即逃脱,赖某想逃跑时被胡某拉扯住,后被民警带走。经查,被告人熊某盗窃现金人民币3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也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不久也将提起公诉。

    近日,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熊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被告人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郑文杰 胡四荣)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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