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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6户电信业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发布时间:2014-06-07 01:0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电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经市国税局确认,我市共有中国电信等26户电信业企业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

据市国税部门介绍,电信业企业属于公共服务业,其业务几乎关联所有纳税人。“营改增”后,电信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被抵扣进项税额,对于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本次电信业“营改增”扩围受益面能达到100%。

为确保电信业“营改增”顺利实施,市国税局积极部署,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订方案,职责明确到位,按照任务节点排定工作任务时间表;二是部门协作,管户移交到位,及时与地税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商交接方案,为管户顺利移交奠定基础;三是根据地税移交信息,实行分户确认,确保管户资料的准确性;四是咨询辅导,宣传培训到位,及时组织对26户“营改增”纳税人关于发票管理、申报管理、政策变化点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每户“营改增”纳税人政策理解,流程清楚。(殷欣 束伟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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