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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镇江农产品初加工享受农业生产电价

发布时间:2014-05-30 06:3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夏收季节即将来临。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今年起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已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广大农户和农业合作组织可尽快向电力部门申请用电类别变更。

    市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黄伟介绍,农产品初加工包括:对小麦、稻谷、燕麦、荞麦、高粱的净化、筛选、晾晒(烘);玉米的筛选、晾晒(烘);薯类的清洗、去皮;食用豆类的清理去杂、浸洗、晾晒(烘);新鲜蔬菜的清洗、挑选;水果的清洗、剥皮、分类;棉花去籽、麻类沤软;蚕茧分拣、晾晒(烘);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不包括各类农产品的保鲜、保温、冷藏、冷冻用电。

    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农户和农业合作组织,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要尽快向电力部门申请用电类别变更,将一般工商业电价改成农业生产电价。

    由工商业电价改为农业生产电价能省多少钱?一般工商业电价,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每度0.882元,1至10千伏的,每度0.867元;而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的,每度为0.509元,1至10千伏的,每度0.499元,仅为工商业用电价格的一半多。(姚秀峰 戴慧)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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