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一名有着正式工作的本科学历年轻人竟然两次实施盗窃行为,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被移送至扬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周某是2008年毕业的一名本科生,在常州一家证券公司上班时,曾因盗窃一部数码相机被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1月,周某在扬中办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
1月下旬的某天,周某从培训机构回家,在一家烟酒店买烟时发现,该店有一个窗户的插销是坏的,且没有安装防盗窗。周某就萌生了晚上去这家店偷些东西的想法。
当晚11点左右,周某来到了该店门口,看到屋里虽然亮着灯,但是大门从外面上了锁。
周某断定这家店里没有人,于是从外面将窗户拉开,将在里面顶着窗户的木条弄断。
周某在该店窃得香烟、白酒及零钱若干,涉案款物价值人民币千余元。
民警在指纹库中对比,发现盗窃案现场留下的指纹与周某具有同一可能性,于是在周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查,周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李情艳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