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在公司内驾驶车辆时,没有注意到后面行走的员工,倒车时将其轧死。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此案,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现年50多岁的王某是句容市某混凝土公司的驾驶员,去年下半年,因公司需要,王某负责驾驶道路清扫车清扫公司内道路的灰尘。
为能够熟练操作车辆,公司还请专人对王某进行了半天的培训。去年11月初的一天下午,王某像往常一样在公司院内驾驶道路清扫车时,因疏忽大意未能察明车后情况,在倒车时将刚到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的崔某撞倒,后崔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事后,王某所属的混凝土公司与崔某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该公司赔偿崔某家属经济损失115万元,并已全部赔偿到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于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