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民生

餐馆、洗衣店、修车店不准设在住宅区?

发布时间:2014-05-17 08:4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进行了大篇幅调整。其中,引起市民关注的是:餐馆、洗衣店、汽修店都不准设在住宅楼。对于已经存在的餐馆、洗衣店、修车店,修改稿要求,其经营许可到期后,工商部门不再予以办理延续手续。如此一来,几年后,那些扰民多年的店铺也会陆续被逼出住宅楼。对此,记者走访部分小区和市民,大家普遍期待条例能早日出台,同时也很担心将来执法难。

    小区餐馆扰民,居民切肤之痛

    米山人家小区临街共有十几家餐饮店,由于环境问题,业主与这些餐馆之间不知发生过多少纠纷。

    这条街上有一家经营夜市的龙虾店,店面临街。一位热心居民站在这龙虾店背后的排油烟机设施旁,指着左边二楼的一间房告诉记者:二楼的住户原来是一位老教授,但是实在受不了油烟的气味和半夜时店里的喧嚣声,于是找了工商、环保等多个相关单位协调,要求解决问题。没想到各家单位全部“踢皮球”,老教授无奈,最终选择了搬家。一直到现在,屋子还空着。

    记者看到,这家龙虾店处于该小区某一栋的一楼,虽然在窗外装了排油烟机的装置,但是由于小区里的管道配套都是按照家用设计,因此该店的环保设置几乎形同虚设,根本无法使用。此外,记者看到,粗大的排烟管道的背面已被剪开,油烟抽出来,直接就散在了空气里,周围的墙壁早已油渍斑斑。

    该居民语气痛心疾首,“能找的部门部门都找了,没有一个部门能够解决掉,最后把人家逼得都搬家了。”现在省里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法规》正式出台后,我们希望能改变部门间推诿的现状。虽然颁布了,但是我们不知道能不能指望它改变现状。

    多个场所禁宰活禽,市民改口味

    在《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稿中,还新增加了一个条款,要求在机关、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地禁止开展屠宰、畜禽养殖活动。从事屠宰、畜禽养殖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

    大市口街道内的一位社区主任告诉记者,他们社区内原先有一位用车库屠宰家禽的商贩,引起了居民的投诉后,他们进行了调解。好在店主态度很好,立马把屠宰点搬出了小区。城区里屠宰家禽的不算多,但是养殖家禽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社区没有执法权。

    目前,我市并没有全面禁止活禽屠宰,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已经转变观念,尝试购买超市内的冷冻肉。今年45岁的市民王心红表示,受禽流感影响,她已经避免去菜场买活禽了,但是家里的老人还是会去买,“口感上当然是现场宰杀的新鲜,但是为了安全卫生,改改口味,也没什么。可能老年人一时难以转变吧。”

    市民们认为,法规的出台是一方面,重要的是大家改变习惯,没人买活禽,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我市早有相关法规,只是落实难

    米山社区的工作人员一听记者来意,立即娓娓道来。他说:“修车、洗衣、餐馆之中,餐馆的问题是最严重的,我们社区早就协调了不知道多少起。有的人听了我们的劝愿意不开,有的人态度强硬,照样开,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说到底,社区只能从中协调。”

    这位社区工作人员说,早在业主之前的投诉中,他们就处理过这样的问题。“有一位业主还曾找到了镇江市颁发过的一份文件,明确规定住宅区不能开餐馆。但当他拿着这份文件去找相关部门时,还是没人帮他解决。所以,我不知道省里的法令颁布后效果会怎么样。”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和社区工作人员对于这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都带着期望。但是大家更希望看到的是,法规能够明确规定负责执行的相关部门。有法可依的同时能做到有法必依。一位居民语气激动:“谁来执法是关键,不然搬出的法规越多,大家越感到倦怠。”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