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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实施一周,商标申请量激增

发布时间:2014-05-13 03: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以后‘驰名商标’都不能用于宣传了吗?”“声音也可以申请商标?”一周以来,镇江工商局商标处工作人员不断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原因很简单:5月1日,新《商标法》开始实施。

一周申请注册商标140余件

记者昨天从镇江工商局商标处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有效商标16880件,并且,注册数量已经连续4年以15%-20%的速度增长。

镇江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吕国平表示,以往商标注册时限长,有的耗时两三年才拿到商标注册证,而新《商标法》首次明确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9个月的审查时限,对于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申请内容,还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修改,改变了以往退回后重新受理的程序。

吕国平表示,新《商标法》实行商标“一表多类”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对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在简化手续的同时还减轻了费用负担。此外,新《商标法》首次规定注册申请的有关文件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的“无纸化”方式提出,改变了过去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一途径。“这一周来,有140多家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同比增长了2倍多。”吕国平说,“我市的商标意识正不断加强。”

“驰名商标”正式告别历史舞台

新《商标法》最引人关注的是,增加禁止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的规定。新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镇江工商局新区分局监管科科长吴志二介绍,新《商标法》对禁止“驰名商标”做广告宣传的条款,让驰名商标回归到法律保护的本意。据统计,目前我市有驰名商标35件。新《商标法》实施后,工商部门已经加大对企业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力度,特别是对商标印制包装装潢企业的检查和告知。

“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能使消费者认识到驰名商标并不是荣誉称号,不代表对产品质量或者企业信誉的评定,从而在消费选择时不再‘迷信’驰名商标和过分追逐驰名商标。”吴志二说,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拥有者而言,意味着企业要想获得竞争优势,不能再利用驰名商标过度营销,必须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并优化用户感受。

昨天,在我市一些大型超市的某酒类柜台,仍有好几个品牌的白酒,外包装上都标注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不过,这些商品的生产日期大多在2014年3月份,最晚的是今年4月份生产。“对于5月前生产的带有‘驰名商标’并且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暂时不处罚。”吕国平说,5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如果“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属违法行为。

“声音”也可注册商标了

您是否一听到“噔,噔噔噔噔”时就知道是电脑开机了?是否一听到“滴滴滴滴”就知道是您的QQ来消息了?是否一听到“马林巴琴”声就知道是您的苹果手机来电了呢?让人一听到,就能联想到某个特定事物,“声音”商标就是这样。

然而提及商标,人们一般会想起文字、图形等可视性标志,新《商标法》实施后,声音也可以注册成为商标,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标示。

新《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吕国平表示,声音商标目前在国内还是空白。这两天,有市民到工商部门咨询声音商标注册事宜,工商部门告诉市民,“声音”虽然可以注册成为商标,但要求颇高,注册不易。(范海罡 孙喜 周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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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网讯  “购买某某产品,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曾几何时,这句广告词红遍了大江南北。从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开始实施,要求商品在广告宣传中禁用“驰名商标”字样。近日,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检查,发现仍有不少广告和商家在使用“驰名商标”。

从5月1日起,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开始实施,要求商品在广告宣传中、商标上以及展览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字样,否则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一时间,各大广告上“驰名商标”都不见了踪影。而近日,润州工商部门在辖区内检查时发现,标有“驰名商标”的广告还真不少。

在牌湾公交站台上,一则某酒类经销商的广告上,商标旁写着:“中国驰名商标”。在中山西路某厂门前的广告牌上,商标下也显著地标着“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新《商标法》出台后,我们公司已经就此事进行了商榷,并对所有生产的商品上标有的‘驰名商标’全部进行了处理,中山西路上的厂门是原厂旧址,现已荒废,所以在处理计划中将此广告遗漏了,我们马上进行处理。”该厂负责人说。

在电力路一家酒类经销商的门头上,标着“双沟,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见图 金恺 摄)。“我们是双沟酒厂的代理商,作为代理的回报,门头的制作全都由双沟酒厂负责,所以我们也不清楚这样做是违法的。”该经销商负责人说,“我们会立刻与酒厂联系,并将违法内容进行整改。”

对于这类现象,润州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嫌违反新《商标法》的企业和广告主大多数都不了解“驰名商标”不可用这一法规,但态度都比较诚恳,工商部门对他们进行了解释和教育。

该负责人说,“驰名商标”本质是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保护的一种法律概念,并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不是荣誉称号。将“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恰恰向消费者传达了“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称号”的错误观念,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被冠以“驰名商标”的产品必然是优质产品,从而产生购买倾向。(金恺 范海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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