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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

发布时间:2014-05-08 02: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丹徒法院数名工作人员来到上党某村,回访因抚养费纠纷而被诉至法院的被执行人老张。这是当天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宣传日”活动的一个缩影。活动中,执行人员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并公布执行举报电话。

2009年,家住丹徒上党的张延(化名)与李艳(化名)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母亲生活,张延需每月给付200元生活费,每年分两次共给付2400元。此后,张延与李艳都外出打工,小李则由李艳的父母抚养。

2009年年底,因为觉得张延给付不及时,李艳诉至丹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几年中李艳多次做出同样的申请,法官只能一趟趟入村将张延应付的费用转交到小李外婆手中。

经过与村支书等基层调解人员的接触,法官得知了抚养费延期的隐情。原来,张延将钱打给了自己的父母,而老张夫妻俩因为年纪较大腿脚不便,加上难得看到孙子,心里面起了“疙瘩”,并不情愿给钱。因为拿不到钱,李艳父母更加不愿让外孙前往奶奶家,两家人的关系因此陷入僵局。

为避免强制执行割断亲情,执行法官给双方老人做工作,希望能用主动给付代替冰冷的强制执行。昨天的促膝长谈中,老张明确表态:每年的正月初六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丹徒法院执行局局长田志敏告诉记者,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调解案件,让亲情得以延续。往后,被执行人老张将把钱直接交给执行人,而不再通过法院转交。

自去年底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对疏理出的160件重点执行案件逐一细化执行措施,确保案件得到执行。经过4个多月的执行,目前已结案136件,结案率达到85%。而曾晒在户外大屏幕上的“老赖”名单,近日也发布了“第二季”,累计公布人数达到114人。(王璐丹 仲苑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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