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名有奇特“偏好”的小偷。因为看了相关报道,认为村委会肯定是个“富矿”,他屡次来到句容南部一些乡镇的村委会展开疯狂盗窃。
现年40多岁的被告人王某曾因盗窃罪多次入狱。王某刑满释放后,与家人过着平静的生活。但不久之后,王某看到一则关于村委会的报道后,认为村委会的东西都是别人送的,来路不正,便产生了“不偷白不偷”的念头。
2011年3月的一天下午,王某骑着摩托车从南京的老家出来,来到句容南部的乡镇伺机实施盗窃。晚上,王某来到了天王某处村委会,在观察院内没人后,王某翻过围墙后,戴上手套,脱下皮鞋,用工具撬开写有主任、书记室的房门,窃得香烟、茶叶、电水壶等物品价值计1000多元。在随后的3个多月时间里,王某在句容市茅山风景区、后白镇、天王镇、华阳镇、郭庄镇、茅山镇等地,携带作案工具,采用翻院墙、撬防盗窗、撬门等手段,盗窃作案14起,窃得现金、烟酒等财物,共计价值近5万元。
2013年9月,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景泊 刘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