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目前,对于去年1月至7月期间,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未享受保障待遇的医疗费用审核补报,正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审核补报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57人,共计补报金额82.56万元,大大减轻了这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昨天,市医保结算中心再次通过媒体对可报未报居民进行提醒。
市医保结算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补报工作即将结束。在201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发生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且未补报的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参保人员,可尽快携带出院结算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医保卡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业务科办理审核补报手续;2013年8月后身患重大疾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到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业务科进行登记审核及做相关标识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刷卡结算,直接享受居民医保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李雪芬 张咏杨 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