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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调整

发布时间:2014-04-27 01:5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人社局发布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增加部分5月15日补发到位,从5月份起按调整后的标准正常发放。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上调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南山管委会)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人员以及市区领取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人员的保障待遇标准。

一是提高我市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即市区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具体调整办法为:从2014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即:年满60岁而未满80岁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由80元提高到90元;年满80岁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30元。

二是参加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

三是参加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在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原计发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并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享受。

此次1-4月份调整增加的保障待遇将于5月15日补发到位,从5月份起按调整后的标准正常发放。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蒋晓波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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