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镇江出台今年中考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4-04-24 06: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2014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与高中阶段招生方案》。我市今年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23日,文化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袁广明介绍:“热点普通高中将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依据2014届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水平等指标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另外,从2011年9月1日起,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的2014届毕业生,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待遇。”

    《方案》规定,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68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根据志愿,考生总分多人次并列达录取分数线,由高中校全部录取。

    《方案》规定,今年我市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两部分组成。考试(考查)未达到及格等次的学生,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达到及格分数以上的,一律记为及格。考试(考查)成绩及格,且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全部达到C及以上(或合格)的,准予毕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发毕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的考生不能参加补考,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中考。本市的初三学生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参加中考。跨辖市区就读的回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回考生和往届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往届生须另外交验毕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材料。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均在网上填报志愿。

    《方案》规定,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按考生志愿顺序,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江苏省免费师范男生提前录取。第一批次:热点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专业;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享受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学校(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其他普通高中;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第三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班招录学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高录取分数线;中职与专科“3+3”分段培养班招录学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高录取分数线。

    (唐守伦 梁和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