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摆脱到丹阳后衣食无着的窘境,男子周某受视频启发,持“枪”抢劫酒店3800多元。近日,丹阳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刚满20岁的徐州小伙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12月初,周某与在丹阳的一朋友联系上,因听闻当地眼镜产业发达,心想就业机会肯定很多,遂决定到丹阳投靠朋友,并在眼镜城找份工作。
然而来到丹阳后,周某的朋友却突然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周某无奈只身在丹阳住了四天。眼看从家里带出的近千元钱快花完了,周某非常着急,又不好意思跟家里人开口。
一天,周某在网吧玩游戏时,电脑屏幕上突然跳出了一段新闻画面,这是一段持枪抢劫酒店的视频。看着看着,周某似乎找到了摆脱目前困境的灵感。
第二天下午,周某在丹阳“不夜城”附近,买了一把装填塑料子弹的仿真枪。“枪”有了,但周某在丹阳市里转到下午5点多,也没找到合适的下手对象。
吃完晚饭,周某兜里只剩2元钱了。他回到住宿的旅馆,找了件外套和一个鸭舌帽后再次出门。确认自己准备充分,周某壮胆走进云阳大桥附近一间快捷酒店,掏出“手枪”指着大堂内唯一的一名服务员说:“别叫,把钱拿出来。”
服务员见周某用“枪”指着自己,忙将吧台抽屉里的钱都拿出来,周某一边将钱揣进口袋,一边用“枪”继续指着:“不要出声,不然我开枪打死你!”服务员吓得双手抱头,不敢抬眼,周某随后逃离了酒店。回过神的服务员赶忙报警。
离开酒店的周某换掉身上衣服,将“手枪”扔进了汽车站对面的河里。此后,周某回旅馆收拾包裹,连夜辗转乘车逃回徐州老家。
案发后不久,周某在老家被抓获。归案后,其父代为退出了全部赃款。(朱菊霞 刘莉莎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