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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将统一

发布时间:2014-04-19 00: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我市召开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会议,确定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据了解,此次过渡范围包括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及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馆、教师发展中心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具体过渡对应关系为: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据市教育局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到与之相对应岗位的中小学教师,将直接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对应岗位上的教师,将保留其专业技术资格,按现聘任岗位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未聘任到对应岗位上的人员,将保留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过渡到新的职称体系。

根据部署,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将于5月10日前全部完成。(古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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