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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警能否成为保险公司拒赔“挡箭牌”?

发布时间:2014-04-15 05: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出险后未报警,保险公司是否就不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保险公司有无责任,法院明确回答:“有”。

2013年5月,陈某驾驶投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不明物体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他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并要求保险公司到场勘查车辆受损情况。

由于是单方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高速公路长时间停车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陈某在保险公司人员未到场且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驶离了高速公路。

此后保险公司参与了车辆定损,但当陈某将车辆修理好并支付了修理费4.7万元后,保险公司却以陈某未报警而拒赔。经多次协商无果,陈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陈某未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因此拒绝理赔。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车辆发生碰撞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公司派员至现场查勘,但保险公司未至现场查勘,并指示陈某将车辆驶离至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双方确认了碰撞的事实。最终,丹阳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某保险金4.7万元。宣判后,保险公司未上诉,并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吴飞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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