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找地方停车,得先留意收钱的“规矩”

发布时间:2014-04-13 02:5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来自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监管信息:一季度全市共办结涉及停车服务收费方面的价格举报及咨询2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7.5%,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停车场收费公示不到位、停车场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等。对此,物价监管部门提醒市民,找地方停车还得事先弄清各地收费标准,以免事后闹心。

3月上旬,范先生向价格举报中心反映,2月22日他把车停放在丹徒区金虎停车场,13天后他去提车,停车场向他收取1350元停车费。价格部门认为,根据《镇江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车辆应交的停车费为20元/天×5天+10元/天×8天=180元,停车场向范先生收取1350元停车费,多收了1170元。针对这个情况,价格部门责令停车场整改,退还范先生多收的费用。

去年5月,我市市区开始停车服务梯度收费后,公共场所停车收费就有了标准,但各商家的优惠措施不尽相同。以万达广场、常发广场和八佰伴三家停车场优惠措施为例,目前万达和常发的地下停车场可以免费停2小时,超过时间按《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收费。八佰伴停车场可以免费停半小时,如果在商场消费满200元可以免费停2小时,消费满500元免费停4个小时,一天内最多免费停6小时。

弄清商家这些停车优惠措施,对绝大多数车主来说,是为了提车交钱有个明白账。但也给有的车主提供了“蹭停”的机会。常年“穿梭”在镇江大街小巷的“老驾驶”王璐说,去一个地方办事,瞄准了它的大方向,再找一下周边的商场单位或者综合体,蹭个一两个小时的车位还是靠谱的,而且她还觉得这样恰到好处地充分利用了公共资源。(谭艺婷 佘殿福)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